P82.20-3640-79
A1 | 仪表盘 | N10 | 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 | |
E15/3 | 后顶灯 (车型 166.8, 装配车内照明组件/代码 876) | N10/8 | 后排控制单元 | |
E15/3e3 | 后部车内照明灯 (车型 166.8, 装配车内照明组件/代码 876) | N26/6 | 防盗警报系统 (ATA [EDW])/防拖车保护系统/车内保护系统控制单元 (装配内部监控 (仅限防盗警报系统 (ATA [EDW]))/代码 (882)) | |
E15/4 | 中央载物舱顶灯 | N32/1 | 驾驶员座椅控制单元 | |
E15/12 | 第 2 排座椅左顶灯 | N32/2 | 前排乘客座椅控制单元 | |
E15/13 | 第 2 排座椅右顶灯 | N69/1 | 左前车门控制单元 | |
E17/3 | 左前车门下车灯和警告灯 | N69/2 | 右前车门控制单元 | |
E17/4 | 右前车门下车灯和警告灯 | N69/3 | 左后车门控制单元 | |
E17/5 | 左后车门下车灯和警告灯 (车型 166.0, 装配车内照明组件/代码 (876), 车型 166.8) | N69/4 | 右后车门控制单元 | |
E17/6 | 右后车门下车灯和警告灯 (车型 166.0, 装配车内照明组件/代码 (876), 车型 166.8) | N70 | 车顶控制板控制单元 | |
E17/15 | 右前脚部位置照明灯 | N70e4 | 左前车内照明灯 | |
E17/16 | 左前脚部位置照明灯 | N70e5 | 右前车内照明灯 | |
E17/17 | 左后脚部位置照明灯 (车型 166.0, 装配车内照明组件/代码 (876), 车型 166.8) | N70s3 | 车内照明灯自动功能开关 | |
E17/18 | 右后脚部位置照明灯 (车型 166.0, 装配车内照明组件/代码 (876), 车型 166.8) | N73 | 电子点火开关控制单元 | |
E17/47 | 左前照明登车护板 (装配车内照明组件/代码 (876)) | S62/36 | 掀开式尾门控制按钮 (装配便捷装载 (EASY-PACK) 掀开式尾门/代码 (890)) | |
E17/48 | 右前照明登车护板 (装配车内照明组件/代码 (876)) | S62/36e1 | 掀开式尾门控制按钮标识灯 (装配便捷装载 (EASY-PACK) 掀开式尾门/代码 (890)) | |
E18/1 | 载物舱照明灯 (车型 166.8) | A | 记忆组件 (驾驶员座椅, 转向柱, 后视镜)/代码 275 除外 | |
E40 | 尾门环境照明灯 | B | 装配记忆组件 (驾驶员座椅, 转向柱, 后视镜)/代码 (275) | |
M14/7 | 尾门中央锁止系统电动机 | CAN B | 车内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 |
M14/7s1 | 尾门旋钮 | CAN E1 | 底盘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1) | |
N2/10 | 辅助防护装置控制单元 | LIN B13 | 车顶局域互联网 (LIN) |
功能要求, 概述
• 无过电压或低电压
车内照明灯自动控制概述
车内照明灯自动控制用于促动车内照明 (IBL) 及警告灯和下车灯以及载物舱照明的所有部件.
自动生成相应请求.车内照明自动控制的主控制单元是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
车内照明灯自动控制功能包含以下子功能:
• 定位照明的功能顺序
• 定位照明的功能顺序
• 警告灯和下车灯的功能顺序
• 载物舱照明的功能顺序
• 防盗警报系统 (ATA [EDW]) 警报时车内照明的功能顺序 (装配防盗警报系统 (ATA [EDW])/代码 (551))
• 事故后气囊展开时车内照明灯的功能顺序
定位照明的附加功能要求
• 自动车内照明灯通过车内照明灯自动功能开关开启.
• 通过中央锁止系统 (ZV) 锁止车辆
定位照明的功能顺序
为了控制定位照明, 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读取并评估以下信号:
• 车内照明灯自动功能开关的状态
• 电子点火开关控制单元通过车内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发送的中央锁止系统和电路 15 的状态
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通过车顶局域互联网 (LIN) 将 "开启定位照明" 请求发送至车顶控制板控制单元, 后者随后促动以下车内照明部件:
• 后顶灯中的后部车内照明灯 (车型 166.8, 装配车内照明组件/代码 (876))
• 中央载物舱顶灯
• 第 2 排座椅左顶灯
• 第 2 排座椅右顶灯
• 左前车内照明灯 (防眩型)
• 右前车内照明灯 (防眩型)
解锁中央锁止系统时, 40 秒后关闭所有车灯或解锁后 3 秒内再次锁止车辆时立即关闭所有车灯.
如果环境照明功能已通过仪表盘启用, 车辆解锁时, 它就会通过中央锁止系统自动开启.
这样会导致需要设置 "停车灯促动启用" 信号, 也会启用搜索和标识灯.在单独的 "标识和环境照明功能" 功能中对背光灯和标识灯功能进行详细说明.
后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还以低亮度状态促动以下部件:
• 右前脚部位置照明灯
• 左前脚部位置照明灯
• 左后脚部位置照明灯 (车型 166.0, 装配车内照明组件/代码 (876), 车型 166.8), 通过驾驶员座椅控制单元
• 右后脚部位置照明灯 (车型 166.0, 装配车内照明组件/代码 (876), 车型 166.8), 通过前排乘客座椅控制单元
定位照明功能的附加要求
• 自动车内照明灯通过车内照明灯自动功能开关开启.
• 电路 15 断开
• 车门关闭
定位照明的功能顺序
为了控制定位照明照明, 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读取并评估以下信号:
• 车内照明灯自动功能开关的状态
• 电路 15 的状态, 由电子点火开关 (EIS) 控制单元通过车内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发送
断开电路 15C 后, 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启用定位照明并以防眩方式促动以下部件:
• 右前脚部位置照明灯
• 左前脚部位置照明灯
• 左后脚部位置照明灯 (车型 166.0, 装配车内照明组件/代码 (876), 车型 166.8), 通过驾驶员座椅控制单元
• 右后脚部位置照明灯 (车型 166.0, 装配车内照明组件/代码 (876), 车型 166.8), 通过前排乘客座椅控制单元
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通过车顶局域互联网 (LIN) 将 "开启定位照明" 请求发送至车顶控制板控制单元, 后者随后促动以下车内照明部件:
• 后部车内照明灯 (车型 166.8, 装配车内照明组件/代码 876)
• 中央载物舱顶灯
• 第 2 排座椅左顶灯
• 第 2 排座椅右顶灯
• 左前车内照明灯
• 右前车内照明灯
车门关闭时, 约 20 s 后开启的所有照明灯关闭.关闭 (OFF) 延时可通过仪表盘中的 "设置" 菜单开启或关闭.相应的选择由仪表盘通过车内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发送至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
警告灯和下车灯的附加功能要求
• 车内照明灯自动功能开关不在 "关闭 (Off)" 位置
警告灯和下车灯的功能顺序
车门开启时, 前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启用警告灯和下车灯.
前车门控制单元通过车内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将前车门的状态 (开启或关闭) 发送至前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
后车门控制单元通过车内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将后车门的状态 (开启或关闭) 发送至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
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通过车内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将开启警告和下车照明的请求发送至以下控制单元:
• 左前车门控制单元
• 右前车门控制单元
• 左后车门控制单元
• 右后车门控制单元
警告灯和下车灯的以下部件根据车门状态直接促动:
• 左前车门警告灯和下车灯由左前车门控制单元促动
• 右前车门警告灯和下车灯由右前车门控制单元促动
• 左后车门下车灯和警告灯由左后车门控制单元 (车型 166.0, 装配车内照明组件/代码 876, 车型 166.8)
• 右后车门下车灯和警告灯由右后车门控制单元 (车型 166.0, 装配车内照明组件/代码 876, 车型 166.8)
后排控制单元根据车门状态促动以下部件:
• 左前照明登车护板 (装配车内照明组件/代码 (876))
• 右前照明登车护板 (装配车内照明组件/代码 (876))
车顶控制板控制单元根据车内照明灯自动功能开关的状态促动以下车内照明部件:
• 后部车内照明灯 (车型 166.8, 装配车内照明组件/代码 876)
• 中央载物舱顶灯
• 第 2 排座椅左顶灯
• 第 2 排座椅右顶灯
• 左前车内照明灯
• 右前车内照明灯
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还以正常亮度状态促动以下部件:
• 右前脚部位置照明灯
• 左前脚部位置照明灯
• 左后脚部位置照明灯 (车型 166.0, 装配车内照明组件/代码 (876), 车型 166.8), 通过驾驶员座椅控制单元
• 右后脚部位置照明灯 (车型 166.0, 装配车内照明组件/代码 (876), 车型 166.8), 通过前排乘客座椅控制单元
所有车门再次关闭且电子点火开关控制单元通过车内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发送电路 15 接通的状态时, 车内照明灯就会关闭.
为了节省车载电气系统蓄电池 (G1) 的电量, 在电路 15 断开的情况下, 所有已开启的照明灯在车门打开 5 分钟后或最后一扇车门关闭 8 秒后关闭.
载物舱照明的附加功能要求
• 车辆静止
• 车内照明灯自动功能开关不在 "关闭 (Off)" 位置
载物舱照明的功能顺序
如果掀开式尾门打开, 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就会促动载物舱照明部件:
后排控制单元通过车内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将掀开式尾门的状态发送至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随后通过车内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将 "载物舱照明" 请求发送至后排控制单元, 而通过车顶局域互联网 (LIN) 发送至车顶控制板控制单元.
后排控制单元促动掀开式尾门环境照明灯, 而对于装配便捷装载 (EASY-PACK) 掀开式尾门/代码 (890) 的车辆, 还会促动掀开式尾门控制按钮标识灯.
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促动载物舱照明灯 (车型 166.8).
车顶控制板控制单元促动以下车内照明部件:
• 后部车内照明灯 (车型 166.8, 装配车内照明组件/代码 876)
• 中央载物舱顶灯
• 第 2 排座椅左顶灯
• 第 2 排座椅右顶灯
为节省车载电网蓄电池的电量, 所有在掀开式尾门打开而电路 15 断开情况下亮起的照明灯都将在亮起 t = 5 分钟后关闭.
载物舱照明灯在以下情况下关闭:
• 车门或掀开式尾门状态发生变化
前车门控制单元通过车内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将前车门的状态 (打开或关闭) 发送至前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后车门控制单元通过车内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将后车门的状态 (打开或关闭) 发送至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后排控制单元通过车内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将掀开式尾门的状态 (打开或关闭) 发送至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
• 电路 15 的状态发生变化
电子点火开关控制单元通过车内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将电路 15 的状态发送至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
• 通过无线电或红外线锁止或解锁车辆
电子点火开关控制单元通过车内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将中央锁止系统的状态发送至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
评估车门状态, 使旅程结束后掀开式尾门打开时所有之前开启的照明灯在掀开式尾门自动关闭后再次自动启用.
防盗警报系统 (ATA [EDW]) 警报时车内照明的功能顺序 (装配防盗警报系统 (ATA [EDW])/代码 551)
车内照明在防盗警报系统 (ATA [EDW]) 警报触发后立即启动.防盗警报系统 (ATA [EDW]) 的主控制单元是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
在装配内部监控 (仅限防盗警报系统 (ATA [EDW]))/代码 882 的车辆上, 防盗警报系统/防拖车保护系统/车内保护系统控制单元通过车内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将警报触发相关信息发送至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如果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触发警报, 其就会通过车顶局域互联网 (LIN) 将 "开启车内照明" 请求发送至车顶控制板控制单元.
车顶控制板控制单元促动以下车内照明部件:
• 后部车内照明灯 (车型 166.8, 装配车内照明组件/代码 876)
• 中央载物舱顶灯
• 第 2 排座椅左顶灯
• 第 2 排座椅右顶灯
• 左前车内照明灯
• 右前车内照明灯
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还以正常亮度状态促动以下部件:
• 右前脚部位置照明灯
• 左前脚部位置照明灯
• 左后脚部位置照明灯 (车型 166.0, 装配车内照明组件/代码 876, 车型 166.8), 通过驾驶员座椅控制单元
• 右后脚部位置照明灯 (车型 166.0, 装配车内照明组件/代码 (876), 车型 166.8), 通过前排乘客座椅控制单元
发生事故时气囊触发后车内照明的附加功能要求
• 气囊触发, 由辅助防护装置控制单元执行
• 碰撞探测, 由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内的碰撞传感器执行
• 车辆静止
事故后气囊展开时车内照明灯的功能顺序
发生事故后, 如果辅助防护装置控制单元或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中的碰撞传感器检测到气囊触发, 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就会启用车内照明灯.事故后促动车内照明灯, 从而为驾驶员及乘客和急救人员提供更好的定位.
辅助防护装置控制单元通过底盘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1), 电子点火开关控制单元和车内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将碰撞信号发送至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接收并评估上述信息, 然后通过车顶局域互联网 (LIN) 将 "开启车内照明" 请求发送至车顶控制面板控制单元.
车顶控制板控制单元在 t = 11 秒钟的延迟后促动以下车内照明部件:
• 后部车内照明灯 (车型 166.8, 装配车内照明组件/代码 876)
• 中央载物舱顶灯
• 第 2 排座椅左顶灯
• 第 2 排座椅右顶灯
• 左前车内照明灯
• 右前车内照明灯
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还会以正常亮度状态促动以下部件:
• 右前脚部位置照明灯
• 左前脚部位置照明灯
• 左后脚部位置照明灯 (车型 166.0, 装配车内照明组件/代码 876, 车型 166.8), 通过驾驶员座椅控制单元
• 右后脚部位置照明灯 (车型 166.0, 装配车内照明组件/代码 (876), 车型 166.8), 通过前排乘客座椅控制单元
车内照明在以下情况下停用:
• 危险警告闪光灯功能关闭
• 解锁中央锁止系统 (CL [ZV])
• 从电路 15R 接通变为电路 15 接通
• 开启一扇车门
引用的文档
- gf8220p9997gr 车内照明 (IBL) 系统部件的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