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当各个尺寸在工厂被编入车辆文件时或具有相应的部件证明时,所推荐的车轮/轮胎组合才适用。 对于没有编入车辆文件/标题的轮胎/车轮组合,会向客户提供相应的部件证明或合格证明。
只有在没有其它原因的情况下,当此处列出的所有车轮/轮胎组合被列在注册文件的第 20 到 23 项以及 33 项之下或者具有技术检验协会的专家报告时,才能被安装。
轮辋的尺寸名称只适用于指定的车型系列。 在其他车型上,尽管标称尺寸相同,但车轮或制动系统的轮廓偏差会导致相邻部件发生碰撞,从而会影响操作安全。
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如果需要对车身和/或底盘进行改装以匹配车轮/轮胎组合时,必须从以下机构或个人处获得改装许可:官方认可的专家、机动车辆技术测试权力机构的检验员或官方认可的监督机构的测试工程师。
除非特别提及,否则所有的轮辋只允许使用轻合金版本。
推荐的轮胎品牌按照字母顺序排列。 不表示优先级顺序。